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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国梦·劳动美·幸福路” 职工摄影展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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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3 10:5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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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汶上县委宣传部
汶上县总工会
汶上县广播电视台






汶会字〔2014〕31号




关于举办“中国梦·劳动美·幸福路”
职工摄影展评的通知
各乡镇总工会、县直各工委,各企业工会:
为充分展示全县广大干部职工拼搏进取、无私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风貌,宣传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在全社会唱响“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时代主旋律,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关于举办“中国梦·劳动美·幸福路”首届全省职工摄影展评的通知》(鲁会〔2014〕58号)精神,经研究,在我县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幸福路”职工摄影展评活动,制定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中国梦·劳动美·幸福路”为主题,力求通过摄影爱好者独特的视角,展示我县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展示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和各条战线劳动模范的时代风采;诠释劳动的美丽、劳动的价值、劳动者的自豪与光荣;记录各条战线劳动者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最美瞬间,讴歌新时期劳动群众的火热生活、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赞美广大职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建设美丽汶上、追求幸福生活所做的突出贡献。
二、日程安排
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作品征集阶段
时间:2014年10月20日至2014年12月10日
第二阶段:评委评审阶段
时间:2014年12月11日至2014年12月20日
第三阶段:优秀作品展出阶段
2014年12月25日起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制作成展板在国防大厦等公共场所巡回展出,并在电视台播放。
三、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汶上县委宣传部
汶上县总工会
汶上县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汶上县摄影家协会
四、组织机构
为组织好本次摄影展评,成立组委会(名单附后)。
五、作品征集
(一)  征集时间:2014年10月20日—2014年12月10日;
(二)  征集对象:全县各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社会各界摄影专业人士、摄影爱好者;
(三)   征集方式:
1、通过县电视台、网站等媒体下发关于举办“中国梦·劳动美·幸福路”职工摄影展评的通知,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各乡镇总工会、县直各工委,各企事业单位工会做好本单位、系统的宣传发动工作;
2、汶上县摄影家协会组织会员到境内进行摄影创作,收集会员作品,并组织初选;
3、邀请著名摄影家、主要新闻媒体记者等专业人士赴现场采风创作,每人提交5幅(组)作品;
4、摄影作品以各乡镇总工会、县直各工委,直属企业工会为单位报送,各单位报送数量不低于5幅(组照为一幅),并填写《全县职工摄影展评作品征集汇总表》,连同照片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wsxsyjxh@163.com(照片必须命名,且大小达到3M以上,JPG格式)。联系电话:7211269,联系人:于冉冉。
(四)作品要求:
1、作品必须是在汶上辖区内创作的作品;
2、作品内容积极向上,符合活动主题要求,视角独特,寓意深刻;
3、作品以单片或组照的形式参赛,参赛主体为个人;
4、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将入选作品用于展览、出版及其他公益性宣传活动,不再支付稿酬。
六、评比奖励
(一)组织评选
照片征集结束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有关摄影界专家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展出期间公布。
(二)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一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二等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300元;三等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200元;优秀奖20名,各奖励人民币100元,优秀组织奖若干。以上奖项分别颁发相应获奖证书。
七、几点要求
(一)全县各级宣传、工会组织,要大力支持活动的开展,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和作品收集,同时积极协助做好各类摄影采风活动的前期筹备和外围组织工作,为广大摄影人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二)汶上县摄影家协会要充分发挥协会联络、协调和服务的作用,搭建平台,组织协会会员开展主题多样的摄影采风创作活动,同时做好作品征集、汇总工作。
(三)全县各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社会各界摄影专业人士、摄影爱好者要积极参与,用独特的视角和镜头展示工人阶级主力军的时代风采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描绘时代的灿烂画卷。

附件:1、“中国梦·劳动美·幸福路”职工摄影展评组委
会成员名单
2、“中国梦·劳动美·幸福路”职工摄影展评作品
征集汇总表


中共汶上县委宣传部         汶上县总工会


汶上县广播电视台
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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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3 11:41: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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